2015年年底,我国出台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这份文件对于投资基金管理有着重大影响。金融界人士翘首以待,不明真相的群众则是持围观态度。到底这份瞩目的投资基金管理方案对今后投资基金有哪些影响?又将给投资者们带来哪些机遇?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如何正确解读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重点? 1.设立投资红黑榜,强调政策性目标 《办法》中对基金投资领域进行了明确划分,鼓励在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设立基金,并明确提出不得从事以下业务: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2.要求市场化运作,科学决策、共担风险 《办法》要求,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部门应指导投资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投资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亏损应由出资方共同承担,政府可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 3.实施预算管理,建立全面绩效评价制度 在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章程约定的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随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逐步推广,各方面的规范逐步完善和市场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投资机构将会迎来更多的参与机会和更高的业务挑战。 信息均来源互联网,不代表黄金之家观点立场,若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 |